1985年12月中山被评为广东省旅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
【作者】市档案馆 【文章来源】 【成文日期】1985-12-15 【点击率】851次
  1985年12月 中山被评为广东省旅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微博 |  微信公众号:中山档案方志 | 返回首页
中山市档案馆、中山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办

Copyright 2000-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165587号-2 网站标识码4420000022 地址: 中山市兴文路7号之一(查看地图) 邮编:528403

 
办公电话:0760-88328069 技术支持: 0760-88310669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