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17日石岐镇改为石岐市
【作者】市档案馆 【文章来源】 【成文日期】1952-11-17 【点击率】869次
  1952年11月17日 中共粤中区委和粤中行政公署决定改石岐镇为石岐市。翌年3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设立石岐市(省辖市)。中山县划出原石岐镇和镇郊6个小乡为石岐市的行政区域,面积30平方公里。罗章有为石岐市首任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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