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22日设立中山市(县级)
【作者】市档案馆 【文章来源】 【成文日期】1983-12-22 【点击率】331次
  1983年12月22日 国务院批准撤销中山县,设立中山市(县级),以中山县的行政区域为中山市的行政区域。中山从此结束8个多世纪的农业县历史,跨进城市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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