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1月18日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山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作者】市档案馆 【文章来源】 【成文日期】1987-11-18 【点击率】234次
  1987年11月18日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山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办法》,要求在1988年基本实现普及初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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