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山市档案馆
【文章来源】中山市档案馆
【成文日期】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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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档案法规有关规定,经中山市档案局批准,我馆从即日起向社会开放一批档案,现公告如下:
一、开放档案的年度及主要内容
此批开放档案涉及年度为民国时期至1992年;涉及中山县政府(民国)、新中国成立后中山市人民政府及各机关团体等41个全宗单位共65093件,主要包括各类通知、规定、工作总结、干部任免、先进表彰等材料,涉及交通、卫生、水利、民政、教育、体育、农林业、物价、妇女、工商企业等方面。
二、开放档案利用手续
凡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直接到馆查阅利用开放档案。外国个人和组织须持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并经我馆同意后方可查阅。
三、查阅方式
(一)到馆查阅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号一楼中山市档案馆查阅服务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 下午14:30-17:30
(二)网络查阅
登录中山市档案馆官方网站(www.zsda.cn)点击“开放档案”栏目可查阅开放档案目录。
联系电话:0760-88317693。
中山市档案馆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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