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和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地方志书和地方史编纂出版组织、指导检查、验收审查和质量评鉴。组织开展全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组织开展《中山市志》《中山年鉴》和中山地方史志文献编纂出版工作。协助开展《广东年鉴》《粤港澳大湾区年鉴》等上级年鉴编纂工作。负责全市地方志干部和志鉴编纂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服务。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及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全市各类方志馆、地方志文化园及村情(志)馆建设,承担中山市方志馆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中山市数字方志馆建设,承担中山市地情信息库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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