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监管】 2022年,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选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2家、环保良好企业(蓝牌)50家、环保警示企业(黄牌)38家、环保不良企业(红牌)83家。发布中山市2022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企业611家。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工作,新增128家重点排污单位完成污染源监测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即时有效传输率97.83%、补全有效传输率99.53%,全年处理自动监控超标、异常任务合计5.82万条,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现场监督检查205次,出具整改意见书94份。印发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白名单制度实施细则,完成第三方社会监测机构管理平台开发。完成中山市生态环境局首席数据官履职能力自评报告,建成生态环境专题库建设,汇聚系统数据73个,产生数据主题7个、数据表2096个、数据29亿条。完成数据治理清洗工作,在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平台编目、挂接数据目录300个,居全市第四位。全年处理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平台任务1.3万条;开展自动监控设施运维体系规范性检查和质控样比对考核,移交违法线索13条。新增浓度自动监控安装联网重点单位73家,安装联网率100%。
【水污染防治】 2022年,中山市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印发《中山市水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中山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成立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暨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专责小组9个,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水体治理工作,并建立流域专班制度,按照全市流域和水污染治理项目划分片区和流域,协调、督办各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推动问题整改及水污染治理工作落实。
考核断面达标推进 建立地表水考核断面劣Ⅴ类一级支流监管台账,开展定期水质监测分析及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形成汛期重点关注断面及突出问题清单,全面推进全市15个流域16项未达标水体整治,累计完成214条河涌整治主体工程。
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 印发工业废水排放去向及手续办理指引,指导工业企业选择废水排放去向。全年全市新建污水管网975千米,检测污水管网549千米,修复病害管网55千米。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差别化精准提标试点工作,全市有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毫克每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制定“一厂一策”。保障饮用水安全。增设水源保护区高空监控点位19个,按季完成中山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中山市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完成率90.56%。
入河排污口排查与整治统筹推进 建成“中山市入河排污口管理系统”及其应用程序并投入使用,记录全市入河排污口数据6万个。开展入河排污口现场监督检查及动态管理项目,对全市水质不达标河流每月实施入河排污口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镇(街道)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与销号工作,动态更新全市入河排污口数据信息,提升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全市180个问题排污口整治,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城市面源污染管控 印发《中山市涉水城市面源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餐饮、洗车、美容美发、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垃圾站、公厕等重点行业领域涉水城市面源污染,从源头削减涉水城市面源污染,排查排水单位1.28万家。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 印发《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意见》《中山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行管理办法》,成立农污专班,实行党组班子领导包干,对镇(街道)分片挂点对接,形成市镇村三级农污治理工程网格化管理。每日更新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日调度表,累计与相关镇(街道)及中山公用召开农污工作碰头会29次,全市农污工程累计建设污水管网791千米,雨水管道20千米,立管改造257千米;日均投入工程建设人员1500人;年内新增的省民生实事4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全部完成,222个涉农行政村中123个达到治理要求,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由2022年初的35%提升至55.41%。印发《中山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推广粤港澳大湾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经验模式,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生态样板。6月8日,中山市申报成为国家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成为广东省唯一获得本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
【海洋污染防治】 2022年,中山市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珠江口邻近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专项行动。在辖区内陆域和海域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渣整治、入海河流水质改善、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产养殖环境整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岸滩环境整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近岸海域水质改善;完成2022年第三、第四季度中山市海岸、海漂垃圾调查工作报告,摸清全市海岸、海漂现状情况,开展后续清理;组建“国家队+地方队”科技团队,提升近岸海域综合整治技术分析能力水平;在省级开展近岸海域海水监测的基础上,每月自主开展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监测、每季度对沿岸河涌和入海排污口水质进行监测。年内,中山市近岸海域无机氮浓度均值为1.6毫克每升,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大气污染防治】 2022年,中山市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完善全市114家涉VOCs重点企业分级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C级、B级企业数量向A级转型升级,A级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一倍,并将分级管控范围扩大到401家企业;开展涉VOCs企业排放监测320家次;开展VOCs质谱走航监测7400千米;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检查和抽查107家次,发现问题39个并全部完成整改;督促144家企业完成一轮次活性炭更换工作;通过“互联网+”VOCs系统远程监控98家重点企业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发现并处理问题83个;组织企业开展线上培训会4场,涵盖8个重点行业,参会人员1000人次,指导企业落实VOCs污染防治措施;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视频监控全市生物质锅炉216台,发现并处理问题35个,完成90台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监测;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126家次,开展用车大户入户检查48家,检查557辆运输车辆油品及车用尿素质量,联合交警部门开展专项行动48次,处罚超标排放柴油货车36台;通过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检测发现黑烟超标车辆3006车次;推进中山市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工作,现场监督检查57个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32台;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度,完成1790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加强餐饮油烟排放管控,通过油烟在线监控实时监控全市200家重点餐饮企业及单位食堂,反馈解决异常情况92个;利用人工智能(AI)识别系统严格管控易发区域露天焚烧行为,反馈并处理297宗。加强对全市6家电厂、3家垃圾焚烧厂和23家重点企业开展大气督导,压减氮氧化物排放;开展5次共历时102天的污染天气应对,出动9万人次落实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检查工业企业9515家次;巡查施工工地7534个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705台,督促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制止露天焚烧行为137宗,检查餐饮企业799家,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2022年,中山市大气主要污染物指标SO2、NO2、PM10、PM2.5、O3的浓度分别为5、22、34、19、184微克每立方米,CO为0.8毫克每立方米;PM2.5、PM10、NO2和CO四项指标年均值均是历史最低水平,SO2年均值与上年并列历史最低水平。大气环境综合指数为3.01,与上年持平,优于珠三角平均水平(3.06),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5位,全省排名第15位,珠三角第四位。
【土壤污染治理】 2022年,中山市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印发《中山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中山市2022年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方案》《中山市区域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指引》。排查整治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113家,更新并公布第六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至年底累计有重点监管单位23家;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采取市镇联合检查方式,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3家,督促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召开2022年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培训,解读《中山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项目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指引》《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完成41个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及备案。完成三角镇高平化工区地下水环境状况基础信息调查及地下水防渗排查整改工作;完成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地下水超标原因分析报告。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印发中山市养殖池塘尾水在线监测实施方案,在南朗街道试点推进鱼塘养殖尾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及资源化利用,指导除水禽以外品种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固体、危险废物污染治理】 2022年,中山市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地方立法,编制《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及建设评价细则,电镀行业、电子电路行业“无废工厂”建设评价细则,“无废工厂”建设评价通则。完成中山市康丰绿色工业服务中心项目、中山中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离子体气化熔融项目、三角镇高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危废无害化处置项目3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新增每年9.56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万家工业和机动车维修企业以及1000家医疗机构纳入中山市固体废物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产废单位危废仓实时监控、自动预警等功能;印发《中山市“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摸底工作,动态更新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全年削减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45.31千克;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完成对全市124家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评估工作;开展全市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出动6376人次,检查企业2603家次,立各类涉固体废物刑事案件13件;开展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排查涉及产生危险废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及废弃处置单位89家,发现风险隐患问题58个并完成整改;排查全市16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辐射安全管理活动和各类辐射安全隐患及薄弱环节。
【农村环境整治】 2022年,中山市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完成南朗街道大车村、榄边村、横门社区,三乡镇南龙社区、西山社区,坦洲镇合胜社区、十四村社区,古镇镇曹三村、海洲村,小榄镇宝丰社区、联丰社区、埒西一社区,沙溪镇港园村、中兴村、乐群村,南区街道马岭社区,大涌镇石井社区,火炬开发区联富社区,西区街道隆平社区,民众街道多宝社区2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经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过60%,黑臭水体整治率超过8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超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