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管理概况】 2021年,中山市使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1186.98公顷,其中使用国家指标684.32公顷,省指标23.08公顷,市指标479.58公顷(含年度计划指标431.84公顷)。完成建设用地审查报批97批次,面积811.37公顷,其中报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用地9批次,面积387.27公顷,包括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香海大桥支线、二环快速路东段、坦洲镇环洲东北路道路、沙溪镇隆兴北路延伸线、坦洲镇宝珠北路、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中学、收储用地等项目。印发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指引和会审规范,完成各镇(街道)方案市级审查并上报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火炬开发区、三乡镇2个成片开发方案获批复。上报并获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含核发预审和选址意见书)2宗,面积124.24公顷,包括中珠联围海堤(马角至大涌水闸段)加固工程、新建南沙港铁路。
【土地供应】 2021年,中山市结合市重大产业平台建设,制定《中山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项目、交通设施、公益公建用地,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推进供地改革,保障项目落地。建立预受理长效机制,推动“拿地即动工”常态化,全年推动25宗产业项目通过预受理机制实现“拿地即动工”,从土地摘牌到取得施工许可证最快用时16分钟。11月,试行《中山市建设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实施方案》,建立土地供应新模式,推动火炬开发区武藏项目成为中山市首宗带设计方案出让案例。探索实施“标准地”出让,推动三角镇、坦洲镇2宗工业用地作为“标准地”出让试点,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项目与用地匹配率,推动落实“熟地招商”。落实土地市场公开交易管控措施及居住类用地成品住宅建设管理措施,控制住宅用地出让总量不超过土地供应总量的50%,住宅用地出让楼面地价最高限价按不超过溢价率50%的原则设置,超出最高限制价格后竞配建房;推动生产要素集聚化,70%以上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先安排在中心城区和镇(街道)中心。全年供应土地1129.65公顷,其中划拨供地面积785.56公顷;协议出让用地面积19.14公顷;成交公开出让用地65宗,面积324.95公顷,保障西部外环高速、纵二线、纵四线、横四线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推动京东、奥马、武藏、明彩以及翠亨新区文旅生态城、码头片区大型综合体等重点项目落地。
【土地调查】 2021年,中山市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相关土地利用数据将于2022年向社会公开。完成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为全省第四个通过省级检查、全省第一个通过国家级复核检查的地级市。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试点工作,初步落实项目资金。将非追溯地类核查业务调整为由分局实施,全年完成各类地类核查1.5万宗,向有关单位提供土地利用现状数据52批次。
【土地确权】 2021年,中山市完成国有权属确权91宗,面积112.09公顷;完成旧路确权85宗,面积208.38公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401宗,面积713.03公顷;办结土地权属争议案件53件,其中出具行政裁决书47份,申请人主动撤案5件,调解结案1件;应对权属争议复议、诉讼案件40件,胜诉率96%。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和数据建库等工作,11月,首批“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证书在火炬开发区张家边社区居民委员会颁发,对4.93万宗宅基地开展登记前公告。加快推进解决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中山市人民医院、市直属学校不动产进行登记,形成《中山市人民医院土地房产办证工作台账》和《中山市直属高中和中职学校土地产权问题一校一策工作思路》,协助市人民医院和相关学校开展办证工作。
【闲置土地处置】 2021年,中山市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推动土地供后动态巡查常态化。按月定期下达巡查提醒及任务清单到各镇(街道),督促镇(街道)履行监管责任,掌握已供用地开发利用情况,提前预警用地违约情况。梳理全市供而未建用地,形成全市供而未建空间数据库,修订闲置土地处置实施细则,推进闲置土地处置,结合低效工业园区改造整备工作加快盘活工业用地、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开展调查、认定类别等工作,对闲置土地分类施策,其中政府原因闲置土地消除闲置原因后动工开发;规划不符闲置土地通过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引导产权人按规划功能开发;自身原因闲置土地督促产权人缴交闲置费后限期开发;政府原因难消除的闲置土地,采取有偿收回、无偿收回等方式,避免闲置土地久拖不决;可动工开发用地加紧推动项目进场施工,达到动工开发标准;闲置原因难以解决的用地,推动收回土地使用权。至年底,全市处置闲置土地301宗、面积760.8公顷。其中,政府原因闲置土地189宗、面积507.53公顷;自身原因闲置土地84宗、面积121.13公顷。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内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率48.55%,排全省第五名;土地开发利用动态巡查率100%,排全省第一名。
【耕地保护】 2021年,中山市加强耕地保护,从管控、建设、激励和约束等方面落实耕地保护重点任务。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建立耕地卫片监测监督工作机制,动态监测监管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草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等情况。落实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制定《关于鼓励承担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的工作方案》,通过奖励用地指标、奖励用地规模及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分等方式鼓励各镇(街道)承担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开展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印发《中山市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共剥离耕作层面积5.05公顷(75.7亩),剥离土方量9702.5立方米,实际再利用土方量9702.5立方米。完成中山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
·资料链接·
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区作为剥离区,将垦造水田、耕地提质改造、土地复垦等项目区作为利用区,通过工程手段对剥离区优质表土层进行剥离,并将其用于利用区的表层覆土。
【土地储备】 2021年,中山市印发存量建设用地收储实施方案,加大连片工业用地和闲置、低效留用地收储力度,推进岐江新城总部经济区、中山站及中山北站两个站前片区、白沙湾工业园低效工业用地的收储,扩充土地储备库存。全年完成收储存量建设用地410.52公顷;征收新增土地236.92公顷,完成用地报批土地88.05公顷。至年底,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储备土地2264宗,面积3628.82公顷。加快土地储备出库供应,全年公开出让成交储备用地27宗、面积226公顷,成交金额247.7亿元;划拨移交用地5宗、面积14.5公顷,划拨价款1.82亿元。
【征地拆迁】 2021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完善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绩效管理,提升公益性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效率,并规范补偿预付款拨付工作。全年根据用地需求下达49个项目的征地拆迁任务,下达征地任务615.14公顷,涉及房屋拆迁1008宗。指导镇(街道)完成土地征收539.85公顷,土地征收完成率87.8%;完成拆迁640宗,拆迁完成率63.5%。其中,中开高速公路、中江公路改扩建、中心组团黑臭水体治理等公益性项目完成年度征地拆迁任务,省重点项目南沙港铁路、广中江高速公路四期于12月顺利完成通车。
【空间生态修复】 2021年,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编制《中山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0—2035年)》,印发《中山市2021年度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筹集与分配方案》,筹集与分配生态补偿资金总金额2.8亿元。开展岸线整治修复工作,完成南朗街道横门口水道西侧3千米岸线整治修复。开展“三区两线”(“三区”即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区周边;“两线”即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干线,海岸线直观可视范围)重点区域内矿山治理复绿调查,针对矿山坡面和平地破坏范围、治理复绿情况不详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完成影像航拍以及标图入库。推进长江石场复绿工程,组织专家开展复绿工程项目验收,完成省下达的矿山石场治理复绿任务。探索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新模式,调动镇(街道)积极性。8月,推动南区街道万宜石场成为全市首家矿山生态修复市场化试点单位,纳入广东省10个生态修复市场化试点之一。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前期调查工作,编制《中山市红树林保护修复可行性研究及实施规划》。
![]() |
2021年,南朗街道红树林绿意盎然 |
(南朗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供图) |
【矿政管理】 2021年,中山市编制《中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科学布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市有建筑用花岗岩、矿泉水、砂料等矿产14种,矿产地152处。其中,开采建筑用花岗岩矿1处,年设计开采量220万立方米;水气矿产年设计开采量29.6万立方米;能源矿产(地热)年设计开采量57.9万立方米。全市有矿山企业9家,均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提前完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目标任务。2019年起,中山市南朗街道明耀石场为深中通道工程项目专供石场,是全市唯一的固体矿山。市自然资源局每月定期开展石场安全生产检查,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所开采石料须定向供应深中通道项目。
【不动产登记】 2021年,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业务推出“不动产登记+民生服务”一窗通办服务,实现城区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水、电、气、电视、网络等服务事项立(过)户一站式办理,全年办理联办业务86宗。升级二手房交易、缴税、登记线下“一窗受理”模式,推广运用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自助办税终端,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业务从交件到领取不动产权证最快仅需50分钟。通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模式,办结跨境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455宗、跨省124宗、跨市718宗。推动“不动产登记+法院服务”系统对接,全年办理省内其他城市查封业务330宗。实施“不动产登记+仲裁”联动模式,设置“不动产登记+仲裁”服务专窗。落实收费项目取消、减免等政策,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全年缮写不动产权证书24.7万宗,登记证明13.6万宗。
【地质灾害防治】 2021年,中山市建立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责任主体,制定基本整治技术路线,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市级奖励实施细则,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减轻镇(街道)财政资金压力。完成中山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开展1∶50000比例尺的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评价与区划,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空间数据库,提出综合防治对策建议,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全年完成地质灾害隐患整治44处,其中工程整治并完成竣工验收28处,避险搬迁2处,应急排险14处。加密监测设备网,结合地质灾害类型、威胁对象等多因素及野外踏勘定点情况,补充安装监测设备19套,并接入省级数据接收平台。至年底,全市有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仪器68台,位移监测站17台、土壤含水率监测仪15台,雨量站24台,倾角加速度仪8套、声光报警仪4套,分布在五桂山街道、坦洲镇、南朗街道等15个镇(街道)。全年联合市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二级预警14次,三级预警56次,发出预警短信2.45万条;发布单点监测预警信息87次,其中三级预警10次,四级预警77次。
【中山—澳门跨境“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 2021年,中山市不动产线上登记服务首次跨境走进澳门,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工商银行澳门分行设立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将“互联网+政务服务+金融服务”模式延伸至澳门金融机构,方便澳门居民办理跨境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跨境不动产线上抵押登记业务开通后,澳门企业、居民通过线上办理跨境抵押登记,从“只出一次关”向“零出关”升级,实现从提出申请到领取证明全流程“不出关办理”、从受理到发证最多1个工作日办结,解决企业、居民融资难问题。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2021年1月4日,中山市三乡镇被自然资源部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成为广东省20个试点之一。市自然资源局会同三乡镇政府以3年为期,逐步推进实施方案编制、规划实施、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同时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申报中山市坦洲镇、黄圃镇作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省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