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概况】 2021年,中山市办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审查业务722件,组织参与各类专项文件清理任务4次。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办理各类法律意见733件,比上年增长11%。行政复议案件收案1354件。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和被申请人的诉讼、复议案件445件,比上年增长15%。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061件,提供法律咨询2.8万人次。办理公证3.91万件,公证涉及标的额14.8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0.6%和142.5%。全年全市有司法鉴定机构7家,司法鉴定人74名,受理鉴定案件1.12万件;有执业律师1642人(不含公职律师),律师所143家,代理各类案件7.2万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41万件;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5935宗,成功调处5883宗。市司法局下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处、市行政复议事务中心、石岐公证处、菊城公证处、桂山公证处、火炬公证处、凤翔公证处。年内,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获司法部戒毒管理局评为“六无”(无毒品流入、无戒毒人员逃脱、无戒毒人员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强制隔离戒毒所,市司法局小榄分局获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市法律援助处获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行政立法】 2021年,中山市加强行政立法工作。起草政府规章草案1部(《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组织、起草、审查政府规章草案2部(《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和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中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 2021年,中山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9月,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在全省率先将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监管,规范文件简易修改、延期实施等程序。加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备案审查的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并对存在的合法性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召开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题培训班,通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情况。
【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 2021年,中山市创新使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网上案卷评查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案卷625个、比上年增长31.68%,产生评查结果单1250份、增长31%。印发《关于公证参与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作用,防范行政执法争议,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推进实施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省级第一批清单涉及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卫生健康5个领域的相关工作。11月,中山市被司法部列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公共法律服务】 2021年,中山市形成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301个,其中市级实体平台1个,镇级实体平台23个,村级实体平台277个。年内,市级平台受理法律援助3299件,其他4471件;办结法律援助3786件,其他1422件;到岗服务9000人次。镇级平台受理法律援助522件,人民调解3152件,公证办理799件,其他352件;办结法律援助130件,人民调解3148件,公证办理797件;到岗服务2.05万人次。村级平台受理人民调解2783件,办结人民调解2735件,到岗服务6861人次。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在东区花苑社区落户全省首家“互联网无人律所”,在商协会试点共建“公共法律服务驿站”,推进“百所千企”专项惠企活动,培育“香山法苑”等共建共享品牌。设立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制定实施律师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围绕“双循环”强化涉外法律服务。持续推动“智慧公证”全市统一平台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远程公证服务。优化公证办证流程,至年底,全市有6931项公证申请受理实现24小时内出具公证书。开通绿色通道,协助中小企业拓展海外业务,全年为赴境外融资和跨境贸易企业办理授权委托、声明等公证46家次。推出中小企业“备案服务”,备案企业在授权有效期内,企业再次公证无需提交相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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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日,中共中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在市法治文化公园举办2021年中山市“12·4”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活动暨“八五”普法启动仪式 |
(市司法局供图) |
【普法与依法治理】 2021年,中山市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法治文化节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运用新媒体手段精准普法。制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善平先生普法笔记》46期,通过“视觉笔记+视觉动画+普法游戏”方式,通过线上、线下平台普法,满足市民的个性化学法需求。该项目被评为广东省2021年法治文化节普法新媒体精品银奖、中山市“优秀短视频”三等奖。12月1日,在市法治文化公园举办“八五”普法启动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协副主席共同推杆启动中山“八五”普法工作。全年举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2期。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召开评议活动,获61.8万人次关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民天卫士”陪餐普法活动项目、市公安局交通安全文化传播公益宣讲联盟等项目获评2020一2021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中山市公安局在疫情期间首创“无人机”普法》《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案例获中国法律服务网采用。
【法律援助】 2021年,中山市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821件,提供法律咨询2.8万人次。市司法局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情形的,申请人只需签署书面承诺,无须提交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保障特殊群体权益,在市镇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开展退役军人公益家庭法律顾问项目。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及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全年为2563件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免费辩护,安排法援律师提供法律咨询1.07万人次,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6200件。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在广东省2020—2021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中,中山质量评估结果全部为良好等次以上。
【人民调解】 2021年,中山市印发《“平安家庭”建设联动工作方案》,建成“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室”1个,开展多元化解工作,提供咨询3091人次。推动“以案定补”工作,激励人民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工作,核发市级“以案定补”案件189件。其中,调处涉及人员伤亡的案件89件,覆盖医疗、意外、工伤等领域。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5935宗,成功调处5883宗。制作《支持人民调解 共筑社会和谐稳定之路》《我和司法行政四十年——人民调解篇》公益宣传短片。
·资料链接·
以案定补: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民间纠纷,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根据调解难易程度、涉及人员数量、涉案金额标的等相关标准,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给予人民调解员的奖励补贴。
【律师管理工作】 2021年,中山市有执业律师1642人(不含公职律师)、律师所143家。加强律师管理工作,市司法局开展律师行业法律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建立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信息对接机制》;联合市律师协会组成15个督查组对全市131个律师事务所开展督导检查,实现对律所督查全覆盖。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完善制度机制、档案台账,提升律师行业整体竞争力。制定《中山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约谈制度》,开展各层级谈心谈话2833人次。
【强制隔离戒毒】 2021年,中山市司法局强化隔离戒毒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教育矫正工作,监管场所保持“零感染”。加强戒毒人员心理矫治、康复训练、延伸帮扶等工作,打造中山特色戒治文化品牌。承办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人民警察警务技能大比武(粤西片区)主赛场工作,获得片区第一名、总决赛第五名。
【社区矫正】 2021年,中山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市镇(街道)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制定实施《中山市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工作规定》《中山市社区矫正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9项。在全省率先推进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与监狱合作共建新模式,市司法局与英德监狱签订《合作共建刑罚执行一体化“无缝衔接”社会支持系统工作方案》。提前与中山籍服刑人员建立安置帮教关系,共同参与属地服刑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帮扶、被害人谅解促成、刑释人员创业典型回监狱帮教等具体工作。探索建立重大事项共商、工作信息共享、执法质量共促、教育平台共建的合作协商长效机制。
【行政裁决快速处理机制入选全国典型】 2021年,中山市以市知识产权局、古镇镇政府作为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示范创建单位,重点围绕古镇灯具涉及知识产权侵权争议,以专利侵权纠纷补偿争议为切入点,探索建立行政裁决快速处理机制,并在该基础上,推动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快调快裁机制,推动调解不成的案件迅速进行行政裁决。建立行政裁决专家库,与广东专利代理人协会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发挥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专家在行政裁决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案件处理专业、权威、高效。至年底,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立案62件,作出裁决11件。3月,中山市构建行政裁决案件多元化“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工作经验,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遴选为全国13个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之一。
【基层法治建设】 2021年,中山市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的通知》,明确镇(街道)司法所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法律事务、促进法治、调解调处、推动普法守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10大项职能。印发《中山市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引》《中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规定各项职能的具体目录和工作流程。
【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21年,中山市推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明确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作为市镇两级综合行政执法统筹机构。梳理并下放行政处罚权2234项、行政强制措施权120项、行政检查权167项。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授权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为独立执法主体,由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承担行政执法事项,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构建平台实行网上办案,省“两平台”全覆盖市属部门和各镇(街道),解决多头录入重复录入的问题。4月,中山市全力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经验获省委依法治省办认可,作为全省9项典型经验做法之一在全省推广。
【包容审慎执法清单印发】 2021年,中山市梳理公布包容审慎执法“五张清单”(免罚清单、免强制清单、精准检查清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执法风险防范评估清单),形成“精准监管、包容执法”模式,减少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及诚信度的负面影响。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9个执法领域推行包容免罚。制订全市首份免强制清单,实现纠错容错。根据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评判结果,对纳入监管企业实行分等级、分类别监管。根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主观意图等因素综合考量处罚等级,实现违法行为与处罚等次适当。全年办理免罚案件8500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6万件,涉及企业300家。
【“工改”工作法治保障】 2021年,中山市司法局制定实施深度参与服务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简称“工改”)方案,提出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等方面的八大举措参与服务“工改”工作。提供全天候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派出专业能手参与市“工改”专班、火炬开发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专班,为《关于加快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的实施意见》《中山市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市属国企参与实施模式及操作指导意见》等4份政策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工业用地二级市场流转、工业园区土地收回的可行性路径的法律分析论证。参与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工作,出具法律意见21份。配合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指挥部完善“工改”政策制定程序,快审快查。加强与部门、基层联动,至年底,涉及征地历史遗留的行政复议存量案件仅余28件待结案。压实部门和镇(街道)事先法律论证责任,组织律师行业以“菜单式”“组团式”参与改造低效工业园区,推出城市更新法律服务产品24个,成立法律专家库,协助政府部门起草、修订、审查、解读政策70余次,提供法律意见143次。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2021年4月,中山市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全流程优化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及败诉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前、中、后全流程优化,打造线下快速受理通道,对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实行现场受理、现场送达。上线“中山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实现“申请实名认证、资料在线上传、在线审核、手机短信同步提示”的全流程政务服务。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专人专案。在各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综合岗”,建成网格化行政争议排查体系。至年底,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共接待调解咨询案件3251件,引导至行政复议案件416件。直接纠错化解行政纠纷30件,经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321件,行政复议案件整体纠错率为24.8%。
【中山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成立】 2021年9月30日,中山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在中山市律师协会(中山市起湾南道138号)挂牌成立。该中心采用理事会架构的法人治理模式,首批聘任律师调解员49人,协助解决企业法律纠纷,启动中山市“一站式”诉源治理工作。市两级法院移送的商事案件在中心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向法院直接申请司法确认。年内,中山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加强与市工商联、市贸促会等单位对接,推动商事合同、电子商务、跨境贸易、民间借贷等领域商事纠纷调解,引导企业通过商事调解解决纠纷。加强与广仲中山分会的交流合作,通过仲裁确认提升中山商事调解的品牌号召力。加强与商会、协会等民间组织衔接,形成“诉讼案件—调解中心”“仲裁案件—调解中心”“民间纠纷—调解中心”等多元化体系。
【涉军人法律服务体系】 2021年,市司法局构建涵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在内的涉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4月,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武警中山支队工作站,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公证咨询和部分公证代办等服务。6月,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及 23个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指派专业律师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免费专属的家庭法律顾问服务。